Page 141 - 科技创新肩负应对气候变化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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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气候变化科技创新与合作
境调节机制为代表的政策框架,但此举将给能源密集型出口国家带来巨大成本压
力,加剧新型绿色贸易壁垒。
国家和地区间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减排压力存在差异。发达国家经济结构已经
呈现高技术化和服务化双重特征,而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未来的减
排压力远高于发达国家。同时,在人才和人力资源保障方面,发展中国家也处于
明显的劣势。
(七)经验启示与政策建议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长期以来与共建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进
行了战略、规划与政策的深度对接,以共赢模式深化多层次合作。未来中国与共
建国家的气候国际合作仍存在广阔发展空间,需要进一步向发达国家借鉴经验,
取长补短,提高合作效率和水平。
从国家层面确立“一带一路”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战略,纳入“一带一路”倡
议的战略与政策对话合作并系统性加以推进。加快气候合作战略与我国经济转型
及国际化战略的深度对接,明确气候合作的工作重点。在战略目标上,将气候合
作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施“双循环”战略等国家战略协同推进,紧密结合“一
带一路”建设,积极推进气候合作和务实行动。同时,将气候合作作为实施贸易
强国战略、“走出去”战略和对外援助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双向贸易和
双向投资进程中体现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加强气候合作的统筹协调,推动
气候援外工作协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将气候合作机制化和长效化。
推动气候补偿基金等融资机制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落地,以金融科
技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开发气候友好型产品和融资机制,扩大气候适应领域的资
金。共同促进多种气候融资机制运营的规范化、透明化,帮助共建国家进一步完
善气候投融资体制战略框架并明确规则及法律制度,降低气候投资成本和风险。
通过设立激励措施、统一气候投资定义与分类、制定绿色投资者责任指南等措施,
支持金融监管机构创建气候友好型绿色投资生态体系,推动更大规模的绿色融资。
借鉴发达国家有利的实践经验,推动共建国家制度和技术创新,加快绿色和
低碳标准的互通和对接,促进中国标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应用。积极参与
制定清洁能源投资标准,推动和发展共建国家在低碳技术转移和创新领域的国际
合作。通过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带动气候友好型产品向共建国家出口。与共建国
家共同加快推进碳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和帮助共建国家进一步优化碳排放交易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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