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大数据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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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及防护
             Computer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in the Context of Big Data



                 构建公共信用产品应用体系。构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公共信用产品体系,对
             主体信用形象进行直观刻画。公益性、标准化、全覆盖开展对市场主体公共信用
             评价工作,完善构建综合信用评价模型,实现对 100% 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评价。
             出具可识别、易交换的公共信用报告,推动企业交易间和政务服务中的便利化使

             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结合部门特点合理使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建立行业信用
             评价模型。实行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可互认、可转化。全面开展信用大数据应
             用,通过技术革新,丰富信用产品,提高信用数据归集转换效率,向信用数据应
             用转变。开展信用监测预警,拓展信用风险监测应用场景,应用大数据技术,建

             立信用监测预测模型,开展信用监测与关联风险专题分析、区域风险专题分析、
             行业风险专题分析。
                 (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通过信用信息嵌入式应用,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流转效率,构建覆盖事前事

             中事后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打造一批便民利民的公共信用信息和产
             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动政务信息和产品应用开发,提升政府服
             务质量。
                 促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信用的深度衔接。以政务服务事项类型特征为基

             础,分类开发信用接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对信用接口在受理、办理、办结等环
             节的全流程调用与反馈,形成事项办理与信用深度融合的流程闭环。对信用状况
             差的不执行告知承诺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7 个工作日公示公开的基础上,
             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公开。
                 以信用为基础推动监管高效协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监管手段,落实
             信用监管机制,对风险较低、信用程度较好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抽
             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按常规比例、按频次对一般信用风险市场主体实施抽查。

             对违法失信、风险较大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提高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实施更
             加审慎、严格的监管。全面提高公共监管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
             法必严。
                 (五)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新格局

                 深入推进建立多层级、多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采取多项落实举措,
             有效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运行,推动人人守信,人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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