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医疗企业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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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食品、药品、保健品合规体系建设
态,但前期质量保障投入不够充分,必然难以确保企业在高产量时依然能够保障
食品安全。立法规定的相关企业自律制度在现实利益面前,往往难以得到有效落
实。以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为例,各类大中型食品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时,会要
求提供企业自查制度,但从曝光的食品安全事故中发现,这些自查往往流于形式,
企业一般不会选择主动向政府报告安全问题。同时食品小微企业在我国食品企业
中占比较大,因其规模小、投资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由此可见,食
品领域企业自律失范现象较为普遍。为长效保障食品安全稳定性,要针对食品企
业量身建立合规制度,激励其积极主动维护食品安全。
二、意义:“合法性”理论下的“规则之治”
合规制度近年来已经得到较为广泛的实践应用。企业合规建设是企业内部通
过制定、实施合规计划,履行法律法规所确定的义务,及时发现并阻止违法犯罪
行为的发生。在政府监管绩效不足和社会监督威慑有限的背景下,为提升食品安
全的内发性和有效性,从食品企业内部引入合规制度,依据“合法性理论”建立
“规则之治”,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一)社会承认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合法性”是组织制度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合法性”理论认为各种组织的
行为决策受到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社会期待等制度环境的约束,为追求社会承
认,组织不断通过调整自身,适应制度环境。社会承认是个人或组织为获得并维
持其社会声誉,主动采纳“合法性”形式、结构和行为。食品企业作为组织体,
在社会制度环境中,食品安全一方面关乎人体生命健康权保障,另一方面又影响
企业收益,食品企业如果选择高收益而忽略食品安全,这一选择一旦曝光,将对
其声誉乃至生存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2008 年“三氯氰胺”事件的爆发,
正是企业片面强调利益至上,置生命健康于不顾,这最终导致三鹿集团的破产,
大众对于中国奶粉行业的信任也因此大受影响。
企业的持久发展需要社会声誉的支持,社会声誉与企业获利正相关。企业合
规建设是预防式治理模式,是符合现代社会法律制度和社会期待的风险预防方式,
食品企业通过内部企业合规建设,以“规则之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现实化,
维系社会声誉,获得社会承认,获取经济利益。由此可见,合规建设与企业逐利
本质并不矛盾,合规建设符合经济学成本收益理论,合规建设的成本由合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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