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 - 医疗企业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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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Innovation Path of Medical Enterprise Management
               医疗企业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应对,以致无法达到最佳治理效果。同时严厉的行政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对
             食品企业进行教育和治理的作用,只有使食品企业树立强烈的食品安全意识,积
             极主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实行合规管理,才能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的长久功效。
             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管需要从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和处罚事由三个方面进行转变,

             与企业合规建设实现有效衔接,实现从行政单方管制向政企协同合作治理转变,
             真正提高食品企业主动遵守法律的积极性。
                 1. 监管理念的转变——由重典治乱转为合规指引
                 食品安全行政单方管制模式历来通过强规制和严惩罚,对食品企业的违法犯

             罪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高压态势。但过于依靠行政执法的强制性不利于企业
             的健康发展,收效不佳。与依靠外在强制的方式相比,从企业内部进行食品安全
             合规体系建设,对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食品安全关乎民生,为推动食品
             企业“主动合规”,要由行政监管部门强制其“被动合规”开始。合规建设目的

             是实现企业的自我合法合规管理,为保障合规建设的有效性,行政监管部门确立
             行政强制合规制度,通过法律法规设定食品企业合规建设的义务。由于企业合规
             体系建设对于我国企业来说,仍处于摸索阶段,政府主管部门要转变监管理念,
             不能一味采取严刑峻法的方式处理企业食品安全问题,而是要通过发布合规指引

             的方式,指导企业进行合规体系建设,履行合规义务,加强对企业的合规管理。
             行政机关针对食品企业存在的合规风险,通过发布综合性合规管理指引和专门性
             合规管理指引,引导尚未建立合规体系的企业搭建合规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对
             于已经建立合规体系的企业,指导其完善合规体系建设。

                 2. 监管方式的转变——由事后监管转为合规建设审查
                 随着合规义务的设定,在行政监管部门的合规指引下,企业建立合规体系,
             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内容由传统的事后监管转变为合规审查。首先要求食品
             企业按照规模、经营范围制定合规计划或合规自查表,行政机关根据制定的合规

             计划和合规自查表进行合规审查,合规审查不仅审查是否有合规计划等书面材料,
             更为重要的是审查是否落实了合规计划。参考《国际商会商业诚信资料汇编》中
             关于有效公司合规计划的构成要素,行政机关从企业高层对于合规计划的支持度、
             制定的制度对企业所有人的约束力度、合规专员的独立度、会计账目和采购清单

             等材料的完善度、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程记录完整度、举报渠道的畅通度和举
             报的保密度、第三方外部机构的监督力度、法律法规强行性标准的落实度八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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