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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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商法及民商法体系



                 2. 挂失和效力认证问题
                 除了发卡银行与当事人间的法律纠纷之外,持卡者也会单方面遇到信用卡
            本身的使用问题。信用卡遗失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问题,当信用卡被盗或丢失
            之后,可能会出现不断因盗刷而出现的现金流失,但在经办人看来却是持卡人本
            人的资料。由于发卡银行已经形成与持卡人的业务,相关程序会对持卡人的银行

            账户余额进行自动扣除,并逐渐增加持卡人需要支付的本金与利息。在这个过程
            中,持卡人因为挂失时间比较晚或自身法律意识淡薄,需要重新梳理很多业务,
            无形中拉长了银行业务的持续时间。但如果不进行梳理,持卡人就要承担所有的

            损失,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往往会陷入矛盾纠纷,甚至要走法律途径。假如没能追
            回应有的金额,法院有很大可能判定持卡人进行赔付。但这样很难让当事人认可,
            从而使其丧失对信用卡的信心。民商法的相关条文中只规定二十四小时内的法律
            效力,要是超过一天都没有挂失,那就要持卡人自行承担损失,这样一来如果持
            卡人临时有事或身处外地,或其他不可抗的因素,不能及时进行信用卡挂失,就

            会造成数不清的麻烦。
                 3. 抗辩权切断条款方面的问题
                 持卡人因为信用卡的原因受到经济损失,通常都会寻找法律帮助。但从民

            商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不管是商户还是个人,只要选择使用信用卡,就一并接受
            了发卡银行掌握最终解释权的状态,根本没有能力与发卡银行对抗。大部分信用
            卡在发行的时候是没有问题的,有些持卡人会因为使用过程中的某些原因而急于
            与发卡银行切断联系,但往往无法解决,要承受巨额的损失。比如,某商户计划
            透支 30 万额度用于经营,约定 5 年偿还,但在实际发展中,该商户已经可以在

            3 年内还清借款,而发卡银行却为了拉高基准利率,要求商户改成三年还清必须
            增加额外的利息,商户自然会认为不划算,可五年还清又可能会因为后续亏损而
            耽误,由此而陷入两难境地。在这里,法律没能实现对民众权益的保障,甚至会

            显得有些不公。
                 4. 保护持卡人知情权和发卡行信息披露的问题
                 发卡银行虽然会遵守法律规定对持卡人的自主使用权和知情权予以保护,
            会让持卡人了解信用卡使用信息、使用条款等内容,但有些私人银行往往会将这
            些信息描写的模棱两可,以此来谋取经济利益,既没有清晰的条款介绍,也没有

            对民众说明信用卡的可行性与优缺点,更不会过多关注持卡人的实际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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