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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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商法及民商法体系



                 其次,在实际的信用卡交易过程中,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和发卡银行相比,
            在经济状况和能力方面都处于弱势。发卡银行比较强大,还一直与特约商户保持
            着业务上的往来。在具体的质量控制与监管等方面,具有远超持卡人的优势。从
            经济和法律上看,能够向最低支付的人承担风险来实现最高契约经济效益。只有
            把信用卡的使用风险转嫁给银行才能做到。

                 最后,适度限制对抗辩切断条款。对于发卡银行来说,我国《银行卡业务
            管理办法》有着对相关交易中的纠纷进行抗辩切断的权力。不过,这并不意味着
            绝对的权力。为了保护信用卡使用者的权益,国际上承认信用卡发行人的抗辩切

            断,同时还对特殊情况下的抗辩权切断条款应用进行了规定。随着我国信贷领域
            消费的增长,包括信用卡在内的消费信贷交易不断增加。要是不对持卡人的权益
            进行专门保护,任由发卡银行使用标准合同和经济优势,侵占持卡人的抗辩权利,
            将会造成难以想象的错误。不光与维护民众经济的意识形态相违背,还会对我国
            信贷消费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难以避免的不利影响。

                 所以说,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必须对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进行借鉴,
            适当限制发行人的抗辩切断权,并按照具体情况对持卡人的权益予以保护。比如,
            如果特约商户没有向持卡人提供服务、特约商户发送的货物数量不一致或没有交

            付货物,持卡人就可以行使相应的保护权。要是特约商户和发卡银行联系紧密,
            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性和从属性,持卡人还能通过对特约商户的抗辩来对发卡银行
            的付款要求进行抵制。
                 3. 实行对透支的严格控制
                 信用卡透支是一项非常常见的业务,其主要问题在于怎么对风险进行把控。

            发卡银行可以尝试使用以下几个方法:一是要及时进行通知,在持卡人出现信用
            卡透支现象时,要马上对持卡人发送透支提醒,督促其尽快补足存款,这点要求
            透支后发送通知的即时性,可以通过电脑设置自动发送任务,在持卡人接收相关

            通知后,要立刻进行打印;二是要对信用卡透支情况进行监控,发卡机构必须做
            好对持卡人透支行为的监视与管理工作,对其持有量进行及时追踪,这样可以在
            存在风险的时候尽快及时地进行预防;三是透支款催收,发卡银行必须使用有效
            且合法的方式对大额透支和长时间透支进行催收。
                 从民商法的角度对信用卡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是根据目前我国经济发展

            的现实情况,来对使用信用卡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基本要求。在建设关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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