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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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卡的法律法规时而立足于社会实际情况,对使用信用卡时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明
确,以此实现金融保护,形成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在民商法的管理与监督之
下,借助信用卡的便捷推动金融业务的发展的同时,也要对信用卡使用者的合法
权益予以充分保证,为持卡人提供稳定安全的法律环境,使信用卡的金融服务作
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三、民商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
惩罚性赔偿制度早在古代法律中就已经有所显露,如国外的“同态复仇”、
国内的“假一赔十”。但在后续发展中,国内对于该制度的研究并不透彻,也没
有有效实行。相反,英法国家从 18 世纪就开始进行研究,且产生了大量研究成果。
在国内,关于该制度的研究最近几年才得到法律界的重视,也因此产生了一些相
关研究文献。基本集中在:一方面重点对该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进行探究,另
一方面主要是对该制度的改进和应用进行探究。所以,基于整个研究趋势,分析
该制度的应用和相关优化措施,对于未来促进该制度的发展具有极大现实意义。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分析
1. 特点
第一,惩罚性。这是该制度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区别于补偿性损害赔偿,
主要适用于故意且具有恶意的民事不法行为。如英美法该制度主要适用于暴力、
恶意、欺诈等不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制度也能够对不法行为受害者提供
补偿,它的惩罚性和补偿性是彼此关联的。从英美法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够看出,
惩罚性赔偿不能作为诉因单独提出,要将补偿性损害赔偿作为基础,惩罚性赔偿
的金额和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金额也有一定关联性。第二,补充性。民事责任主要
是将填补损害作为主要目的,所以作为惩罚和预防不法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就只是
处在补充地位中,即便是惩罚性赔偿制度应用较为成熟的英美法,适用该制度的
案件在所有民事案件当中占据的比重也非常小。第三,私诉性。即惩罚性赔偿将
不法行为的受害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同时判决获得的赔偿金会直接归于原告。
虽然从表面上看来,赔偿性好像是惩罚性赔偿区别于刑事责任的一项重要原因,
但事实上归属于受害者的赔偿金并非对受害者的赔偿,而是为了对不法行为进行
惩罚,避免后续再度发生,所以赔偿金本质上属于一类罚金。和行政与刑事罚金
较为类似,但惩罚性赔偿则是受害者基于民事诉讼程序达成的,最终赔偿金也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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