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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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Analysis and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革命蓄势待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迅猛发展,将给人们的生产方式和
生活方式带来革命性变化。不少学者疾呼,这不仅是一场技术革命,一场经济变革,
也是一场国家治理的变革。立法工作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
我们体会,一方面,要按照委员长会议部署,深刻认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颠覆
性技术的“双刃剑”效应,在立法工作中增强敏锐性,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既要直面问题、迎难而上,通过立法推动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助力攻克关键核心
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引领相关产业跨越发展,为中国赢得全球科技竞
争主动权提供法律支撑;又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预先研判、深入研究这些技
术涉及的个人隐私、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等法律问题以及伦理道德问
题,有效应对技术不确定性带来的新挑战,确保其安全、可靠、可控。另一方面,
还要把科技红利用足用好,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各种举措与互联网、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深度融合,降低立法成本、提升立
法效率、增强立法实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
查信息平台,有关地方也在积极探索。例如,湖北、山东、上海等省(市)人大
常委会召开网上立法听证会,正反双方代表网上辩论,图文现场直播,既充分反
映民意,又推动普法宣传。这是互联网融入立法工作的有益尝试。又如,南京市
人大常委会通过大数据分析强化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在《南京市轨道
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面临社会公众就地铁是否禁止携带自行车、是否禁
止饮食等关键条款意见分歧巨大、互不相让的复杂情况,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对大
量数据背后的民意诉求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分析。最后基于大数据分析,支持了大
部分人明确禁车禁食的意见,同时也通过强化政府职责加强公共自行车设置、适
当缩小禁食范围放宽站厅饮食要求等,兼顾少数人利益,获得立法“最大公约数”。
这是大数据融入立法工作的有益尝试。再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自 2014 年 9 月起,
开始使用备案审查智能支持平台,借助人工智能发现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提高备案审查的效率和准确度。据悉,这套智能平台近期可以升级到九个系统,
包括提供立项管理、意见征集、文件公开、报备、审查、清理、立法资料管理、
立法评估、立法大数据分析等。这是人工智能融入立法工作的有益尝试。
建议加大调研力度,深入总结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融入立法工作的实
践经验,探索改进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
强对意见的收集汇总和数据分析;改进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的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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