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农业经济的组织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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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研究


              队、排灌队、植保队等。

                  二、新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新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包括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

              社、农民专业协会以及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等,其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比较复杂,
              既有共性的,又有个性的。
                  (一)共性的问题
                  1. 法律地位不明确
                  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而言,由于中国尚未颁布《合作社法》,对其性质、宗

              旨、服务等在法律法规上还缺乏具体规定,使这些组织的行为很不规范,制约了
              其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注册登记状况比较混乱,管理难度大;二是合
              作组织无法得到信贷支持,运作难度大;三是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受到种种

              约束,合法权益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而言,中国尚没有一
              部专门的法律,使其既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和行为能力,又无独立开展
              农业经营活动的法定资格和行为能力,平调、蚕食、侵吞社区资产的现象屡见不
              鲜,随意加重农民负担、剥夺农民利益的事情经常发生。另外,社区经济组织的
              建设严重滞后于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经济组织处于名称不统一、

              职能不规范、体制不健全、运转不顺畅的境地。
                  2.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国际上合作经济组织在 150 余年的发展中,虽然其形式多种多样,但其主要

              的原则如农民自愿选择、民主管理、对内服务、大部分盈余返还社员等却都是基
              本稳定的。目前,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大多不规范,许多没有规范章程,宗旨和职
              责不清,民主气氛不够,利益机制不够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改组解体过于频
              繁,稳定性较差,严重制约着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3. 外部环境制约
                  主要表现在:国家垄断粮棉等大宗农产品的收购体制和农用种子、化肥等专
              营制度;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体制有待完善;政策方面的支持不够;农业多部
              门分割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改善;缺乏合作经济组织合格的领头人队伍,农民的

              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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