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外科护理学改革与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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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儿科护理改革与创新
2. 患儿及家属因素及对策
患儿的思想和独立决定能力发展不完全,故在临床实践中常由其父母等法定
监护人代替决策,且患儿的利益与家庭利益紧密相关,故护士在进行伦理决策时
必须考虑家庭文化、经济水平等因素。就危重病患儿生死决策和儿科临床新技术、
新疗法的运用问题,由于这类患儿多病情危重,治疗效果难以保证,故家属对护
士的信任感下降,容易导致沟通障碍,因此,护士应在了解家庭的价值倾向、经
济状况等基础上权衡利弊,向家长充分告知患儿的病情进展、接受治疗的潜在利
益和风险,获得家属的信任,以便引导家属作出正确的决策。
3. 工作团队因素及对策
科室伦理氛围和医院的组织支持是影响护士应对伦理冲突的重要因素。在医
疗决策中,医生作为主导者,常常会忽略护士对伦理决策的建议,导致护士缺乏
勇气或不愿表达自己的观点。因此,在伦理冲突高发的科室,建议组建伦理团队,
科室内所有的医护均须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内容主要为伦理案例反思,阐明不
同成员对伦理问题的看法,鼓励护士发声。同时,医院设置伦理咨询中心,作为
解决复杂伦理问题的平台,在解决伦理问题时,要求全面收集所有相关人员的建
议,综合意见作出决定。此外,医院应做好制度保障,帮助解决临床中的伦理问
题:明确决策流程,制定生死决策指南、依据强制报告制度本院的报告流程等,
为决策提供帮助;还可增加床护比以增加护士在患儿床边陪伴时间,或可逐步开
放 ICU 陪护,或研发和使用新型约束工具以减少和避免滥用约束。
4. 政策与法律法规因素及对策
目前,在特殊伦理问题领域,我国还缺乏针对性的法律规范,相关部门应当
建立和完善这些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让医护人员能够在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下
作出正确的决定。例如,就患儿约束问题,建议明确约束的适应证,规范约束医
嘱的开具流程;就 CVCs 报告问题,建议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包括明确建立强制
报告的责任主体、报告方式和内容、未能报告的责任、报告主体的保护以及对施
暴者处置的相关规定;通过立法授权责任主体机构必要的职责、足够的权力、相
应的资源和管理能力;各行政、司法部门统一协作,进行报告登记、分类救助与
施暴者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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