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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企业投融资管理研究
            Research on Enterpris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anagement in the New Era


                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

            入企业法定盈余公积。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③经企业股东大会批准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企业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⑤企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企业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⑥企业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2)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企业章程》,企业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②提取法定公积金。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

            企业法定公积金。企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

                ③经企业股东大会批准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在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与任意公积金后的利润,按股东持股
            比例分配股利,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⑤企业股东大会制定出利润分配方案后,董事会应在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⑥企业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企业现金流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规划的前提下,企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分红比例由企业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拟定,由企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可
            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但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企业董事会未做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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