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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企业投融资管理研究
Research on Enterpris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anagement in the New Era
行业自律性、自身非营利性组织。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企业担保机构
予以担保。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当企业提
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
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因为与银行相比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
灵活。
(二)项目开发贷款
一些高科技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数额
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商业银行对拥
有成熟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项目的企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
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将会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以促进企业加快科技成果
转化的速度。对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项目开发关系或拥有自己研究部
门的高科技企业,银行除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外,也可办理项目开发贷款。
(三)出口创汇贷款
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
提供担保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
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对出口前景较好的企业,还可以商
借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
(四)无形资产质押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无形资产质押是
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可依法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移
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以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的
一种担保制度。无形资产质押的担保作用在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有权依法以该无形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无形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无形
资产质押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无形
资产为质押物。从性质上而言,无形资产的质押为权利质押,其本质是在一定的
担保制度约束下通过质押活动形成一种有担保的债即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一般债
权债务关系之上附加了担保人与担保权人的担保关系。
近年来,中国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出台,为无形资产质押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
力支持,各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合作推动了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实践,对无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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