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咨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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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咨询研究
Research 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nd Consultation in the New Era
理的预防与控制相结合的防控原则,重点关注装置区、罐区、管沟及污水处理设
施等。
(四)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应关注的问题
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应严格按照相应导则要求执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除关
注常规污染物外,还应关注苯系物、苯并芘等特征污染物影响预测分析,并判定
项目实施后可能发生的对大气环境的累积影响。原则上禁止在环境质量不达标的
区域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的石化化工项目,确实需要建设的,需采取“以新带老”
或区域削减方案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应包括取水和排水环
境影响。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的角度,分析项目用水对区域生态等用水的影
响。向地表水排放污染物的石化化工项目,应关注石油类等特征因子对地表水的
影响,明确排污范围及对下游、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应关注对
下游集中式、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生态影响评价应关注施工期及配套
线性工程对生态敏感目标、植被破坏及景观的影响,分析重大资源占用和配置的
影响。声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重点噪声源,如火炬、压缩机、风机、放空口等源
强设定的合理性及厂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等。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关注的问题
石化化工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符合国家、地方管理要求,得到相
关环保部门的确认意见。就武汉市而言,对于新增排放 VOCs、烟粉尘、氮氧化
物及二氧化硫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 2 倍总量替代。在城市主导上风
向区域(如新洲区、黄陂、青山(含武汉化工区)、江岸等地),新增污染物排
放总量实行各自区域内 3 倍总量替代。如果新(改、扩)建项目向不达标的水体
排放污染物,该超标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实行同水体 2 倍量削减替代,通过强化总
量替代作用,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四、石化行业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思路
(一)基本思路
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与建设项目
所在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排污许可等前序工作中的环境保护要求相衔接,说明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对于企业同一厂区 / 生产经营场所内、正常运行、存在叠加环境影响且已完成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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