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咨询研究
P. 213

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预评审制度



                   (三)预测性
                   环评预评审包括对人类开发行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
               价,是一种预测性的活动,是风险预防原则的体现,从不同维度、角度,分析人

               类开发活动使自然环境遭受破坏和损害的可能性。通过现有分析、未来预测和有
               效评估,提出解决环境问题和项目建议之间有效契合的方法和策略,尽最大可能
               降低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风险。
                   (四)强制性

                   环评预评审是行政决策程序的一部分,通过程序的规范要求能够产生和反馈
               出有关开发行动可能导致的各种环境影响的有效信息,把它们提供给决策者,并
               以此去影响决策行为。环评预评审不是作出决定,但是其研究结论应当在决策形

               成过程中予以考虑,并在最终的选择中有所反映和应用。环评预评审的结论为决
               策者决定是否实施某项开发行动以及以何种方式实施开发提供支持,是决策者进
               行核准时所考虑的一个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因素。
                   (五)科学性
                   环评预评审主要的法律依据和实施基础是环境法及环境法律体系,而环境法

               本身就是社会法学和自然科学的有机结合和运用,而且环境法中的很多规定和目
               标都是以所针对的环境问题的科学了解和掌握为依据;环境法中的很多法律规定
               实际上是属于技术性的法律规范。并且,环评预评审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大

               量的实验,调查以及检测活动,这些活动都不同程度、或多或少地包含着相应的
               科技和技术手段,所以说环境保护评价具有科学性,需要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帮助
               和支持,才能最终实现和最终找出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三、环境影响评价预评审的必要性


                   环评预评审的实质是将环境保护的监督、监管关口前移,不仅有助于减少事
               后“救火”的被动性和消极性,提升监督体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还能增强对一
               把手监管的针对性与效力性,并提高潜在风险的预测精度与防范效果。但是,环

               境预评审不能简单地走过场、走形式,甚至成为某些项目建设决策的挡箭牌,成
               为部分责任人免责的借口和依据。这就需要建立合规科学、有实效的环境保护评
               价预审制度。要立足管控效用,实现监管时点前移,依赖制度规则实现监管手段
               前移,着眼约束范围实现监督内容前移,明确引导目标实现监督效力前移。总之,



                                                                                   ·201·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