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0 - 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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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r Network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
                  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应用


             和事后监管三个阶段。
                 1. 事前监管
                 事前监管主要包括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环节的闭环管理。
                 (1)设立生产许可证制度

                 监管部门要对无人机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掌控。对于生产无人机企业实行
             许可证制度,从企业的设计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核检验,对
             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企业颁发许可证,产品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禁止不具备
             许可证的企业从事无人机生产和销售。同时要对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设定生

             产许可复审年限,对于复审不合格的企业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重无人机技术的突
             破和创新,推进无人机制造企业的公开有序竞争,淘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
             业,促进整个无人机产业的优胜劣汰。
                 (2)实现人机信息的实名制绑定

                 生产企业对最大起飞重量大于 250g 的每台机器都设置唯一机器编码,根据
             编码查找机器的生产信息,从源头上禁止非法生产的无人机流入市场。在销售环
             节,要加大对购买者强制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的执行力度,将购买者信息和无人机
             信息一对一绑定,建立销售台账,对每台无人机流向进行电子追踪,登记编号和

             生成的二维码信息要粘贴在无人机机体上,使安全责任和个人进行关联。针对当
             前购买无人机实名登记中存在的问题,民航管理部门应与公安部门、生产厂家进
             行沟通合作,通过公安人口信息数据库对购买者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通过和生
             产厂家的产品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防止虚假或盗用其他无人机信息进行登记,

             保证各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通过实名登记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无人机购买者的安全风险意识,限
             制其随心所欲地无序使用无人机,减少“黑飞”“乱飞”事件的发生,利于掌握
             购买者的真实信息,增强对无人机使用的跟踪和监管效能,便于在发生各类无人

             机事故后,公安部门快速找到无人机的机主。
                 (3)建立购买者身份审核制度
                 对于购买不同类型无人机的企业或者个人实行不同等级的身份审核。对于购
             买大中型无人机从事融合空域飞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民航部门授予的飞行

             活动权限,并且要有无人机驾驶资格的操作员,销售部门同时将信息报送公安机
             关和民航监管部门备案。提交的购买者信息要和公安部门的犯罪人员信息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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