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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Technology
                  农业生产与管理技术研究

                      第三节  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保障制度现状考察



                 一、中国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制度发展历程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农村地区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解放。农民渴望得到新知识,通过知识改变
             农业和农村的现状也得到了中央的认可。1982 年中央 1 号文件提出:“在充分
             发扬中国传统农业技术优点的同时,广泛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走投资省、
             耗能低、效益高和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道路,将使中国的农村面貌发生巨大的

             变化。”由于十年动荡刚刚结束,中国农村原有的各种基层组织基本上处于涣
             散状态,无法发挥作用。1982 年中央 1 号文件要求在以县为单位,重新建立农
             业技术推广中心,同时对之前已有的技术站进行合并,实行统一领导。1984 年
             《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试行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要求每个地区的农技人员对所
             辖区的地区进行承包分工,这对促进当时的新技术、新品种能够最快地进入应用

             领域起了重要作用。1989 年,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
             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对已有的农业推广体系进行了改革,使推广工作更加
             与当时的农村实际相结合,此时,农业新品种的推广已经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
             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要想把中国的农业发展好,必须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使中国

             的农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发展,实现农业的现代化。1993 年《农业技术推
             广法》正式实施,其中对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改善农
             技推广人员生活和工作条件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中国农业推广领域第一部
             正式的法律,为中国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从此,中国农业技
             术推广逐步走向法治轨道,虽然之后的农技推广工作出现了很大问题,但是伴随

             农业的发展,农业推广也在不断的发展。
                 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也不断被农业科研人员创造出来,但
             是对新品种的保护以及推广工作都相对滞后。1997 年国务院颁布《植物新品种
             保护条例》,农业农村部通过对申请新品种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授予品

             种权,以保护农业科研育种者和农业科研单位的利益。2000 年中国又颁布和实
             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从此,中国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从育种到生产、
             销售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为保护育种者、生产者以及农民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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