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农业生产与管理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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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保障制度研究
共同进行保护,并且根据农作物品种的种植方式不同,由专利局或农业农村部分
别领导。法国法律规定受保护的品种仍然可以作为遗传资源被他人无偿使用,然
而,由受保护品种派生而得到的品种则被视为被保护的从属品种,从属品种的商
业性繁殖仍需经原证书持有者同意。美国种子立法产生的社会环境,联邦种子法
的出台,对商品种子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美国联邦种子法》立法基本准则为标
签的真实性。通过对国际及国外发达国家种子质量检验制度的介绍分析,为中国
种子检验、监督管理、认证认可等方面提供参考,提出中国应该抓好种子质量检
验法规的落实以及完善中国种子认证制度。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主要存在保护范
围的局限性和职能设置上的有限性,提出了扩大中国保护的种类和范围,同时设
立独立的品种测试专业机构。
第二节 国外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保障制度实践介绍及借鉴
一、国外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制度保障实践介绍
(一)美国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保障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农业生产效率非常高,农业科技应用
非常广泛。美国不仅农业科研发达,农业科技成果多,而且农业科研成果能够通
过美国的农业推广体制得到快速的推广应用。在美国的农业推广制度发展历程中,
法律的制定和实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制定了《赠地
学院法》《哈奇法》《史密斯—利弗法》,通过这些法律把行之有效的制度固定
下来,最终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农业推广模式。
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运作良好的农业推广体系,并且该体系能够有效率把新
品种和新技术传递给农民,满足农民的需求。州农业推广站属于州立大学,站长
由州立大学农学院院长兼任,这样有利于把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紧密
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产、学、研的一体化,联邦政府主要是通过州立农学院来管
理州农业推广站和农业推广的具体工作。
美国的州农业推广站根据本州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的农业生产计划,然
后根据制定的农业生产计划进行农业生产。在具体实施农业计划过程中,进行新
品种、新技术的宣传和农业科技知识的培训,及时与农民进行生产信息交流。县
推广理事会和州推广站共同确定推广经费的预算,推广需要的设备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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