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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Technology
农业生产与管理技术研究
也是由双方共同确定,推广所需经费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财政资金共同承担。农
业科技社会服务是美国农业推广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农民的分散性和信息的不
对称性,美国建立了非常完善的农业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方面,从最新的新品
种、新技术到选择种植何种作物;农业经营方面,组织农民成立农业合作组织,
形成集体优势抵抗生产销售分散性带来的弊端,把最新的国内外农产品销售情况
及时地传递给农民,让农民进行合理种植和生产销售,鼓励农民自己创办企业对
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政府提高资金支持和科技支持,帮助农业企业生产、管理和
销售,同时对其进行质量方面的监督,保证农产品质量。通过为农民提供专业的
农业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实现农村社区和农业生产的共同发展。
(二)日本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保障制度
日本地处亚洲,与中国的气候环境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亚热带季风气候,
在种植领域也有很多相同点,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的小农经济。但是
日本的农业经济特别发达,农业生产率非常高,这与其农业科技含量和综合管理
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日本的农业新品种推广制度有着自己的特色,在借鉴其他
国家和本国的经验基础上形成了现有的推广体系和制度,对整个农业生产和农业
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日本对农作物新品种进行分类管理,针对主要农
作物特别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国家通过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方式进行扶持和
保护,而对于那些经济效益较高的农作物,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制度方面,日本因地制宜形成的
农业科技推广方式及保障制度,为农业发展提供支持。在日本新品种推广保障制
度发展上,首先,适时制定法律法规,保障推广制度的发展。1947 年的《农业
协同组合法》和 1948 年的《农业改良助长法》是农业科技推广的基本法律,是
日本农业科技普及和发展的保证。日本的农协就是根据《农业协同组合法》产生
的,该法将农协发展的目标定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经济地位的提高。2001
年新修订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将指导农业经营事业发展作为农协的工作的中心。
日本的农业科技普及和推广都是根据《农业改良助长法》进行的,该法为提高农
业生产、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和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供农业科技知识和农业生产
经营指导工作。同时,根据指导和普及农业科技知识的实践,及时地对该法进行
调整和修改,以符合农业发展,最终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与农协相结合的农业科
技推广体系。其次,农业科技普及人才体制适当。日本的农业普及指导员类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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