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新时期金融经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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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金融经济理论研究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Theory in the New Era
1. 会计相关法律
会计相关的法律、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法是由不同部门制定的,这些
部门分别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财政部等各部委、地方政府部门等。会
计相关法律是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会计主体都必须遵照执行的。这些会计相关法律
主要包括:规范各类金融机构主体行为的法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规范会计行为的法律,如《会计法》;税法和税收
条例。
2. 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金融机构会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定。2006 年财政部正式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38 项具体准则,特别是其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金融会计准则的发布,突破了传统会计理论的束缚,弥补了中国在金融会
计领域的空白,是中国金融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一步。
3. 上市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要求
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由会计准则规范,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由中国证券
监督委员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规范的。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是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在特殊行业、特定环节的
应用及具体化。目前,已发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房地产公司等特
殊行业和特定环节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4. 金融机构自身的会计处理制度
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适合于本机构自身的会计核算方法,
它是金融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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