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新时期金融经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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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金融经济理论研究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Theory in the New Era



            理层的需要,这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也是做好会计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
                (2)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通过会计工作对本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主要监督: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监督制度;对违反国家会计
            法规规定的会计事项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
            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及时
            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必须

            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
            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3)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会计人员要根据国家的会计法规、制度、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会计制度、经济业务
            处理办法、账务处理程序等。
                (4)办理其他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应当参与拟订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编制预算和财务计划并考核、

            分析其执行情况;在本单位实行责任会计、电算化会计及经营决策会计等;协助
            企业其他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
                2. 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
                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够顺利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国家赋予会计人员必要的工

            作权限,主要有:
                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
            规章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的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本
            单位领导人报告;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

            员必须坚决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经
            营管理会议。对会计人员所提出的财务收支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单位
            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考虑,合理的意见要加以采纳。

                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
            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本单位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协助监督与检查,并要提
            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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