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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金融经济理论研究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Theory in the New Era
经取得的某项资产,如果其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已经不复存在,就不应该再作为
资产;预计不能收回的贷款或应收利息,它们已经不能给金融机构带来未来经济
利益,就不能再作为资产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
(2)为企业拥有或控制
资产作为一项资源,应当由金融机构拥有或者控制,具体是指金融机构享有
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金融机构
所控制。金融机构享有资产的所有权,通常表明金融机构能够排他性地从资产中
获取经济利益。通常在判断资产是否存在时,所有权是考虑的首要因素。在有些
情况下,资产虽然不为金融机构所拥有,即金融机构并不享有其所有权,但其控
制了这些资产,同样表明其能够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符合会计上对资产的定
义。如果金融机构既不拥有也不控制资产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就不能将其作为
资产予以确认。
(3)在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形成
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是金融机构在过去的时期里,
通过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结果。例如,
商业银行通过购买、自行建造等方式形成某项固定资产,或因对外贷款而形成的
一项短期贷款或长期贷款等都是商业银行的资产;但商业银行预计在未来某个时
点将要对外的贷款,因其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就不能作为资产。
2. 资产的确认
满足资产定义的同时,又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资源可确认为资产:
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金融机构,能否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确
认的必要条件。
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即要有交易发生或完成时所形成的
各种交易价格。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仅符合资产定
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应当在附注中作相
关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列入商业银行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有: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贵金属、
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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