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水资源利用与水务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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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价



             系各河流、汾河、沁河、大汶河、小清河、石羊河、黑河、玛纳斯河、乌鲁木齐
             河、塔里木河各支流等流域。其中,黄淮海平原、山东半岛等区域涉及的流域,
             如潮白河、永定河、滹沱河、漳卫河、汾河、小清河,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

             过 90%,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长期处于
             不匹配不协调的状态,面临着不断出现的水资源短缺和水生态功能衰退等问题。
             这类区域是跨流域调水的主要受水区,同时需要进行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和水资源
             配置的战略调整,逐步实现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互相适应,

             互相促进和均衡发展。经济欠发达的河西走廊、新疆等地区涉及的河西诸河、塔
             里木河等重点流域,降水量稀少,水资源形成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易遭受
             天然和人为破坏,且自我修复能力差。水资源禀赋条件差是造成这些流域区域一
             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也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要加强水源

             涵养保护,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体系,切实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未来发展实现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水
             制宜。
                 (二)水资源开发适度区

                 全国水资源开发适度的流域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中下游、珠江流域、东南诸
             河、淮河上游及松花江、辽河、黄河部分支流。其中,长江流域中下游、珠江流
             域、东南诸河区分布有长三角、长江中游、粤赣浙闽、珠三角、北部湾等城市群,
             总体上相对较优越的水资源条件,完备的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和相对高效集约的

             用水模式,合理的需求增长,有效地促进了这些流域区域水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协
             调均衡发展,但由于人口稠密、城镇化率高,水资源承载压力大,部分区域仍存
             在水环境恶化、供水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等问题。松辽流域、黄河上中游、西北诸
             河区的重点流域中,水资源开发程度适中的流域范围相对较小,未来一方面可通

             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跨流域跨区域的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退减不合理用水,
             降低本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另一方面也要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安排,结合碳
             达峰、碳中和要求,优化水资源布局方向,适度提高有开发潜力河流的水资源开
             发程度,保障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黄河上中游、新疆等地的粮食安全和能源

             安全,协同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分区分类统筹实现不
             同流域的良性水循环和水资源规模适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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