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财务与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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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务审计基础知识




                 外部证据是指那些源自外部实体,并且不经过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系统就直接
             被审计人员获取的证据,这类证据的证明力最强。例如,向客户索取的询证函回函。
                 2. 按审计证据的形式分类

                 按照审计证据的形式,审计证据可以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
             环境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表现为实物形式,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观察和清点得到的证据。
             如现金、固定资产和存货等。

                 书面证据又称为文件证据,是表明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各种书面记录。如
             会计报表、合同协议等。
                 口头证据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口头询问或咨询等方式获取的证据。一般来讲,
             口头证据证明力较差,它本身并不足以证明事情的真相。

                 环境证据,又称状况证据,是指对企业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如内部控
             制、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等。
                 3. 按审计证据的相互关系分类
                 按审计证据的相互关系,审计证据可分为基本证据、佐证证据和矛盾证据。

                 基本证据,也称基础证据,是指对被审计事项具有直接证明力的证据。例如,
             审查会计报表是否正确时,账簿是基本证据;审查利润分配是否正确时,股东大
             会决议和本年可分配利润是直接证据。
                 佐证证据,也称确证证据或旁证,是指能支持基本证据证明力的证据。例如,

             原始凭证可支持记账凭证的正确性,考勤记录可支持应付职工薪酬的正确性。
                 矛盾证据是指证明的内容与基本证据不一致或相反的证据。例如,某公司销
             售情况非常好,但报表上销售收入不高,这就为审计人员提供了线索。

                 4. 按审计证据取得的方式分类
                 按审计证据取得的方式,审计证据可分为现成证据和非现成证据。
                 现成证据是指被审计单位已有的,不需要审计人员加工的证据。如会计资料、
             财产记录、考勤记录等。
                 非现成证据是指经审计人员工作后所取得的记录。如分析性复核记录、应收

             账款询证两的回函等。
                 (三)审计证据的特性
                 审计人员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审计结论提供合理的基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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