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财务与审计研究
P. 19
第一章 财务审计基础知识
计调整事项和审计结论进行复核。一般复核的实质是对部门经理负责的详细复核
的再监督,其目的在于按照有关准则的要求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把关、监督。
3. 第三级复核
第三级复核也称为重点复核,是指由主任会计师或指定代理人负责的,在一
般复核的基础上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和重要的审计
工作底稿进行复核。重点复核是对详细复核结果的二次监督,同时是对一般复核
的再监督,其目的在于使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实施、结论和质量全面达
到审计准则的要求。通过重点复核后的审讯工作底稿可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可以进行归类管理。
(五)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和保管
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接受委托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
稿一般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应
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审计档案。审计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
档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审计档案保管制度,以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
业秘密保密。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必要手续的不
属于泄密,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审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查阅审计工作底稿也不属
于泄密。因审计工作需要,并经委托人同意,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可
以按照规定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拥有审计工作底稿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
要求查阅者提供适当的协助,并根据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及性质,决定是否允许
要求查阅者阅览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复印或摘录有关内容。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