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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档案管理模式理论与发展创新
                Theory and Development Innovation of Archives Management Model in the New Era


             的泄密,从而防止对于自身责任进行追究的事情发生。此类观念的滋生也势必影
             响着中国档案开放利用的进展,成为档案主管部门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2. 现有的档案管理体制不完善
                 在 1996 年的第八届全国人代会第二十次常务会议上,修改并通过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档案法》第八条指出,“档案
             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之后,国家档案局起草并出台了《全国档
             案馆设置原则和布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规定,“各级
             国家档案馆是归口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文化事业或科学技术事业机

             构。”从现有的法律法规上看,档案馆被政府划归为事业单位一类,这就意味着
             其可能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经验表明,如何没有强制性
             的行政管理职能做保证,档案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将寸步难行。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问题

                 中国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这是在 1987 年颁布的《档
             案法》中明确提及的。在近三十年的实践过程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其中条块
             分割现象较为明显。
                 早在 1980 年底,国务院下发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正式实施,《条例》

             中第 28 条指出,“中国各大中型城市都应建立城市基建档案馆,集中保管本地
             区的基建档案。”应《条例》要求,各地的基建档案馆应声而起,随后又因国家
             体制改革的需要,“基建档案馆”正式更名为“城建档案馆”。就全国范围来看,
             各地的城建档案馆在管理体制上存在差异,大多数地区的城建档案馆的上级主管

             部门是当地的城市建设委员会;个别地区的城建档案馆则隶属于当地的规划局。
             这两种体制在工程文件的归档管理上暴露出一些问题,对于有关项目竣工、验收
             等文件的上报,往往存在多部门交叉管理的现象发生,需要制定、实施统一的细
             则予以明确。

                 地方各级政府原本很早就在本地区建立起了综合性档案馆,但在如今中国现
             行的档案管理体制下,为了迎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多种类型档案的贮藏要求,又
             不得不新建一批具有专业性和部门性质的档案馆,以此来保管诸如城市建设档案、
             房产档案、规划档案等,导致档案被分散到不同的专业档案馆或者部门档案室当

             中。从一个单位范围内来看,档案的管理依然是分散的,如本单位的人事档案集
             中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档案保存在财务部门等。这种分级管理的体制很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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