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数字化时代档案工作发展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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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绪论




                 性能更加优越的安全防护系统,增强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同时,为避免电子档案信息
                 丢失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可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处理,对于一些重要的电子档案信息
                 进行多重加密处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电脑和网络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
                     2. 库房档案保护

                     库房传统载体档案保护仍是当前档案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按有关档案保
                 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必要的
                 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加强档案保护系统建设,配备必要的档案保护设施设备。应加
                 强日常保护管理,确保档案保管环境适宜的温度、湿度、整洁、防光、防虫、防污染、

                 防辐射,尽可能延长档案寿命。
                     3. 销毁管理
                     《档案法》规定,“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档案保存价值鉴定原则、保管期限
                 标准、销毁程序,来进行档案销毁,严禁擅自销毁档案。”为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

                 档案不当销毁而引起的有价值档案损毁情况,档案机构应当围绕新法及有关规定,结
                 合自身职能,制定详细、具体的销毁操作细则,以最大程度地预防人为误操作造成的
                 损失。

                     4. 监督管理
                     在档案全过程安全管理中,监督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档案法》第六章明
                 确规定了档案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及主要内容。由于库房存储阶段在档案运作全过
                 程占据的时间较长,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库房存储阶段的监督管理作为重点,以确保
                 库存档案信息处于安全状态。在此过程中,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并针对库房的设备配置、人员管理、档案保管整理、信息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监督,
                 以确保各项库房存储阶段的档案保护措施能够有序、准确地落实到位。此外,在监督
                 管理中,应将有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消除安全隐患,提

                 高档案安全保护效力。
                     5. 法律责任
                     《档案法》规定,“若个人或单位行使了明令禁止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会对直
                 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这构成了档案保护新模式下的法律维护措施。”在库房存储

                 阶段,档案法规定,由主观因素造成档案损毁或引发安全事故,如逾期未整改导致档
                 案损毁的,追究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这使档案在存储期间的安全得到了来自法律层
                 面的维护,大大提高了存储期间档案保护的力度。
                     (三)后程使用阶段的档案保护

                     1. 档案开放公布
                     档案的后程使用操作主要有三种,即开放、公布、利用。其中,在档案开放、公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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