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 -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P. 116

Research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s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记的“黄河母亲”雕像与被告的雕像在主题、构图、表现手法方面均一致,构成
             实质性相似。法院认为,雕塑作品不应沦为赚钱的工具。遂人民法院最终判定被
             告构成侵权。由雕塑作品引发的著作权侵权案件日益增多。
                 (二)室外雕塑作品著作权侵权适用困境

                 根据前文对典型室外雕塑作品著作侵权案例的研究,大致可以得出目前室外
             雕塑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存在如下适用困境:
                 1. 室外雕塑作品著作权归属不明
                 “五羊石像”案件的争议焦点反映出室外雕塑作品的著作权可能在实践中存

             在争议。探寻室外雕塑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的第一步,便是侵权行为对原著作权
             人的权利造成侵犯。因此,著作权归属是解决现存争议的根基。室外雕塑作品因
             公共属性、免费观赏特征而受到欢迎,但涉及著作权侵权问题时,往往会存在室
             外雕塑作品的权利人是谁的困惑。首先,室外雕塑作品一般属于政府部门所有。

             但是我国室外雕塑作品众多,无法保证每个作品的著作权均属于政府部门。其次,
             室外雕塑作品若属于政府部门所有,则著作权侵权案件一般由两种原因引发。第
             一种是政府部门未参与雕塑作品制作。实际完成雕塑作品的人与政府部门签署协
             议,不转移著作权,政府部门每年向完成人给付一定的价款作为使用费。此种做

             法一方面可以宣传作品,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作品价值完美呈现。此途径未发生著
             作权的转移,因此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著作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该情况不存在著作权归属不明的困惑。第二种是中国最常出现的。由于政府部门
             相比普通个人,具有更雄厚的经济基础和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室外雕塑作品

             的创作过程一般融入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心血。在认定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可能出
             现职务作品与个人作品相冲突的窘境,加上此类美术作品体积大、登记成本高,
             因此出现纠纷后,著作权人往往无法证明自己是权利享有者,从而出现著作权主
             体不明的情形,不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

                 2. 合理利用衍生情形缺乏解释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公众可以免费对室外陈列的雕塑作品拍照等。
             但该条规定尚存漏洞。通过“东方醒狮”与“黄河母亲”案件,可以划分出两种情形:
             一为对合理使用的作品再次使用,但无盈利目的;二为对合理使用的作品再次利

             用,具有盈利的动机。此两种问题占据室外雕塑作品著作权纠纷半壁江山,但相
             关规定却未阐明。因此,有必要通过其他途径说明实践所存在难题的解决路径。


             108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