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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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s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逻辑、大逻辑。创新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居于核心地
位,科技自立自强将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如何让创新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动力,如何使知识产权保护成为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
激励,是必须回答也是需要长期回答的时代之问、中国之间。保护知识产权制度,
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知识产
权的历史发展表明,知识产权制度原本就是一套来源于经济生活和经济运动的法
律准则,它来源于市场经济的需求。因而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以及知识产权学
科的合理性都不可能以抽象的形式存在。脱离了市场经济的土壤,屏蔽了经济社
会发展的需求,知识产权制度以及知识产权学科都将会空洞无力。在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剖析了中国哲学
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当其冲的便是“一些学科设置同社会发展联系
不够紧密”。
尽管中国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创新之
法的知识产权制度却未能更加贴近创新发展的实践经验与法律需求,由此导致在
新技术条件和新贸易形势下遭遇棘手的问题时往往缺乏应有的解释力和包容性。
例如,大数据技术伴生的数据权益的保护、人工智能技术伴生的生成物的可著作
权性、基因编辑技术伴生的人类基因的可专利性等与“构建智能社会法治秩序”
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知识产权的开放许可、强制许
可、医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等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
题;产业链供应链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赋权标准的冲突与协调、知识产权许可的中
断与恢复、知识产权贸易规则、救济规则的重整与调适等与“保持全球产业链供
应链韧性与稳定”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的禁诉令、“长臂
管辖”、司法协助等与“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对
外转让、产业知识产权风险治理、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等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等等。
(三)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对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自主发展的支撑度不够
中国法律制度是深受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影响的“百衲衣”
制度,整个中国法学也基本上是移植法学、引进法学的产物。这一点,在知识产
权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由于知识产权非中国固有之制,无论我们依据的思想、
理论,抑或我们采用的概念、方法,甚或我们研究的对象、问题等,都是知识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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