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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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学发展
进的产物,都离不开翻译和移植。这个过程直到今天仍在继续。知识产权法作为
“制度舶来品”引入中国,不仅存在一个“理性选择”的过程,更有一个“法律
本土化”的过程,即“拿来”的制度如何在本土“扎根”与“内化”的过程。这
是因为任何一种制度总是要嵌入到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之中去,否则这种
制度的创新与变迁最终不可能带来效益,也不可能促进这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是在中国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制度语境中产
生并发展起来的。因此,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的应然体系也必将是本土化的。
在此意义上,中国不应当建立与其他国家完全一样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理论体系,
客观上也找不到这样的样板。我们不可能全盘照搬其他任何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
和理论,是否借鉴、如何借鉴、借鉴什么,都应当根据自身的国情,结合自身的
需求而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虽建立起了本土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知识产
权制度,但理论建设仍滞后于实践发展,对国情掌握不够,缺乏本土问题的深入
解读,跨学科合作研究能力薄弱,知识产权核心观点和价值输出仍由西方世界所
主导。
目前,知识产权学术仍有不少以西方制度和理论为中心的研究,其特征主要
表现为以西方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理论为大前提,以中国的问题为小前提,结论就
是根据西方的知识产权原理提出旨在解决中国问题的立法和司法建议,而对中国
本土自生自长的实践经验却视而不见。在学术方法上,经常以比较分析为名,行
演绎推理之实,其集中表现是简单地以西方知识产权理论套用中国实践和中国问
题,从而将西方理论奉为圭臬,少有怀疑。根源即在于研究者“演绎为先”的思
路。如果一开始就使用演绎方法,便只能将中国问题个案化,也就难以从中国问
题和中国经验出发提出一般化的假设和命题,也就不可能有概念化的冲动和行动。
长此以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者只能退化为西方理论的学习者和消费者,难以成
为知识产权理论的创新者和生产者。如果不加分析把国外学术思想和学术方法奉
为圭臬,一切以此为准绳,那就没有独创性可言了。
目前中国经济的硬实力显著增强,但面临着严重的话语缺失和“话语逆差”
问题。话语与话语权的基础在于真正的理论创新和话语质量。因此,建构自己的
学术话语体系和思想体系,对于争夺话语权是至关重要的。
学术研究的基本功能和标志是将经验事实上升为概念化并与学术同行进行理
论对话。如果我们不能自觉重构知识产权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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