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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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法中风险分配分析
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没有制度和人为因素的干扰、不计成本、信息对称的
理想状态,所以,实际的工程合同只可能无限贴近逻辑,且包含诸多遗漏款项,
难以详尽地描述合约当事人所处的现实状况和未来情形,同时,由于不完全性导
致的合约争议和纠纷在所难免,因此,终究不能形成完全合同。
2. 合同的履约成本导致的主观风险
引致合同主观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合约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履约成本,
即一种极为特殊的交易成本。按照发生时间,可将交易成本划分为事前交易成本
和事后交易成本两类。
(1)事前交易成本
事前交易成本是为促成交易达成所发生的前期费用的总和,包括寻找交易机
会、沟通和洽谈交易细节、监督交易环节等方面。国内外的学者无一例外地将研
究的目光聚焦于合同条款的规范成本上。通常情况下,规范合约条款能够有效地
应对合约的不完全性,例如表达模糊、考虑不全面等原因造成的不完全,能够利
用个人经验的积累和学习能力的培养等手段得以完善。但是,当不完全合约不可
逆时,人为因素并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反而会消耗高额的成本,规范合约条款
便缺乏了实际意义。对于交易双方而言,为避免潜在的未来风险发生,事先支付
与可变环境相关联的成本是不合算的。他们往往更愿意接受不完全合约,只有当
潜在风险变为实际风险之前,采用适时、适当的采取措施应对。
(2)事后交易成本
事后交易成本处于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往往是由人们的投机心理、信息不对
称和有限理性引发的。交易的任何一方均会在理性的范围内,采取机会主义等行
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合约的实际执行中,履约收益和履约成本时刻处
在一个博弈的状态,当收益小于成本时,履约必然以经济利益的牺牲为代价,有
限理性下的违约行为不可避免。而此时的合同守约方,因为信息和资源获取、整
合难度和自身能力的限制,很难对抗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可见,在合同执行的过
程中,守约方在客观上是不可避免地面对故意违约风险。
基于对交易成本的深度解析,将事后交易成本概括为以下四种类型:第一,
错误应变成本。当各时间序列上的实际情况偏离“契约转化曲线”时,便产生此
类成本,合约方选择终止履约所要支付的代价。第二,争议成本和变更成本。合
约双方为纠正错误事件发生所产生的成本。若觉察到预算价格失真,而需追加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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