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肖邦与音乐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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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音乐美学与音乐艺术形式



             合媒材来表现,但无论声音的存在与否,都须使听觉体验成为不可或缺的构成,
             即便是无声之听;在审美判断上,形式语境取决于声音和媒材共同建构的体验系
             统,并非以悦耳作为绝对标准,目的是引发对声音作品意涵的思考,在丰富知觉

             经验的同时理解声音形态的美学指向。最后,应谨慎地厘清声音艺术与音乐实验
             创作,不能混淆实验音乐与声音的艺术实验,避免将声音艺术泛音乐化。
                 概括起来,声音艺术的创作大致可分为五类:一是延续音乐的传统,以音乐
             创作为基本范式,结合技术手段,发展出实验音乐的类型;二是结合绘画、雕塑、

             装置、行为艺术和观念艺术的形式来创作声音艺术;三是从文学的角度探究文本
             与发声的关系,创作出词语念诵、诗歌、文字及语音有关的声音艺术;四是利用
             广播、电影、电视、录像等媒介技术,探索声音在广播和视听语言中的创意表现;
             五是源自环境生态、噪音污染方面的考量,强调声音生态的观念,创作指涉环保、

             公共艺术、声景规划等议题。
                 不可否认,“声音艺术”的身份认同和地位的提升有赖于作为艺术权威机构
             的美术馆在展览策划和展品选择上对声音作品的关注,尤其是 2000 年举办的三
             场重要的声音艺术展,共同托举出千禧之际的声音愿景,开辟出艺术图景中的一

             种世界“声场”。它们是由伦敦海沃德画廊的大卫·托普(David Troop)策展的
             “声爆:声音的艺术”(Sonic Boom:The Art of Sound);由纽约 P.S.1 的艾略
             特·夏普(Elliott Sharp)和阿兰娜·海斯(Alanna Heiss)策展的“容量:声音床”
            (Volume: A Bed of Sound);由纽约惠特尼美术馆的斯蒂芬·维蒂耶罗(Stephen

             Vitiello)策展的,作为美国世纪展览的一部分“我坐在一个房间里:美国艺术家
             的声音作品 1950 - 2000”(I Am Sitting In A R oom: Sound Works by American
             Artists 1950 - 2000),借助展览的传播影响力,声音艺术的公共认知度达到前
             所未有的“高峰”。

                 (三)声音审美
                 审美是人的一种本能,可以从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幻觉方面表现出来。
             审美存在个体差异,同时也存在审美级别的差异。
                 睁开眼睛,我们能够发现美丑;打开听觉,我们可以辨别出各种悦耳和不悦

             耳的声音;伸出鼻子,我们能辨别出各种喜欢和不喜欢的气味;用我们的肌肤去
             碰触不同的东西,我们能感受到各种愉悦和不愉悦的感觉;展开我们的想象力,
             我们可以幻听、幻视、幻觉到各种人与物、气味和不同感觉。这就是人最原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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