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地方非遗文化育人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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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最优秀的显著成效,为俄罗斯对联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民
众基础。
3. 缺点与不足
政体特性导致项目申报滞后。俄罗斯联邦在政体上是个复杂的联邦制国家,
政策和法律领域的重要决策,必须由联邦与州政府商议后方可决定,所以俄罗斯
联邦在提出的无物质文化遗产计划上困难重重。俄罗斯当局认为,《保护非物质
文化遗产公约》不过是向人民讲解了部分民风民俗,真正的作用不大,而且有很
多民风民俗是落后的,不应该被保护。不难看出,俄罗斯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上很有独到的看法和做法,虽然影响不了他们在其他国家的传播,但对于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有负面因素的。
缺少传承人。因为非物质遗产特点的特殊性,导致其传承人在保护非物质文
化遗产中影响深远。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由自然人所继承,这部分人多生存于民
间,但随着城镇化与全球化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也遭遇着很多问题。
苏联时期的文化政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非常苛刻,触犯者有的被流放,有
的被关押,有的甚至被处死,导致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能够存活的传
承者寥寥无几。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人大多年事已高,几乎不能传授给
下一代;很多人迫于生活压力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只得放弃那一份对非物质文
化遗产的坚守。
(二)法国非遗保护的现状
自 2006 年加入《公约》后,法国将《公约》纳入国家法律并予以实施。按照《公
约》规定,法国先后制定、建立了数个主管机构,以保护其领土上的非遗,包括
各种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十多年来,法国政府编制国家非遗清单,鼓励社区、群
体和个人参与,实施非遗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研究计划。与中国的四级名
录体系不同,法国仅有国家非遗名录(即国家非遗清单)和入选人类非遗名录,
并没有制定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也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补贴制度。
法国的非遗保护从国家层面便重视社区的参与:2015 年 7 月公布的《国家
使命月报》中明确提出:主要目标是发挥协会部门在非遗方面的作用。国家的行
动仅限于管理法国非遗清单,审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非遗名录的申请,
以及提供文化部服务确保非遗事业的科学和技术把控。其次,始终强调非遗的集
体属性,因此并没有设立代表性传承人或保护单位,仅在申报文本中注明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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