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将参与式发展应用于非遗数字化保护所形成的“参与式 数字化保护”。非遗传承人与拥有者可以以主体的身份介入非遗数字化过程,将 所掌握的地方性知识和文化技能融入数字化保护,提升原本没有或者被忽略的文 化传承的主体意识。赋予非遗传承人和拥有者一定的权力,不仅可以消解政府、 专家、数字化技术人员等为主力的权力结构,影响数字化保护的发展方向,而且 可以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