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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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化创意产业概述
第二节 国外文化创意相关理论研究
文化产业有时也被称作或引申为“文化工业”(cultural industry)“大众文
化”“通俗文化”“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媒体文化”“内容产
业”(content industries)、“版权产业”(copyright industries)等。这些或宽泛
或狭义的称谓充分反映了文化产业概念本身的丰富性和不确定性。
“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起源于对“大众文化”的争议。法兰克福学派的阿
多诺(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出版的《启蒙
的辩证法》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从艺术和哲学价值评判的双
重角度对文化产业进行了否定性的批判。由于他们是在单数的意义上使用“产
业”(industry)一词,因此“文化产业”的中文也常译为“文化工业”,以区
别于复数的“产业”(industries)。阿多诺和霍克海默认为,文化产品在工厂中
凭借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以标准化、规格化的方式被大量生产出来,并通过电
影、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递给消费者,最终使文化不再扮
演激发否定意识的角色,反而成为统治者营造满足现状的社会的控制工具。不过
与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对文化工业的批判立场不同,同属法兰克福学派的本雅明
(Walter Benjamin)就对文化产业和大众文化持乐观态度,承认大众文化的积极
价值和历史意义。
芬兰教育部文化事务顾问汉娜尔·考维恩(Hannele Koivunen)对西方学者
关于“文化产业”本质内涵的认识历程做了较为完整的回顾:“20世纪40年代,
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和霍克海默首先使用了‘文化产业’这个词……紧接着本
雅明看出了艺术和技术的进步为民主和解放提供了机会。根据他的观点,艺术品
的复制可以把艺术从宗教仪式的古老传统中解放出来。这两种观点——阿多诺和
霍克海默对文化产业的消极定义与本雅明强调自由的定义,引发了战后对大众文
化的争论。1965年,马克拉伯(Machlup)基于他对信息技术对于国民经济贡献
的认识,提出了‘知识工业’这一概念。随后,德国诗人和随笔作家汉斯·马格
涅斯·恩泽斯伯格(Hans Magnus Enzensberger)在1968年写作了《意识工业》
一书。这之后,斯坦福大学研究人员正式提出了‘信息工业'的概念。早在20世
纪60年代,赫伯特·席勒(Herbert I. Schiller)和阿芒德·马特拉特(Armand
Mattelart)就已表明将革新中的传统文化融入全球资本主义的利益和进步中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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