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P. 22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Explor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庆典、博物馆、土著及当地的居民艺术及其手工制作、社区及年轻人的艺术作

            品。该委员会同时认为,文化产业还包括上述行业的创作人员和艺术服务人员,
            并且不排除新兴媒体的出现,但委员会把图书馆和建筑业排除在文化产业的范畴
            之外,理由是这两个行业不计入艺术产业的审计部分。
                加拿大遗产部在其职能框架中对加拿大的文化产业做了如下概述:文化产业

            包括以国家社会,经济及文化为主题的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杂志、
            音像等在内的印刷、生产、制作、广告及发行;包括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博物
            馆、图书馆、档案馆、书店、文具用品商店等在内的服务,之后又在其中增加了

            信息网络、多媒体等内容。
                美国没有文化产业的官方界定,但根据《版权法》的立法内容,最核心的是
            强调版权是财产的一种形式,从立法层面保证版权人才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得版
            权产业为美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是出口创汇

            最多的产业之一。以版权为核心的文化产业是美国国民经济主导产业之一,分为
            四个层次:核心版权产业,部分性版权产业,非专用支持性版权产业和相互依赖
            性版权产业。就行业范围而言,美国的文化产业主要包括了文化艺术业(含表演

            艺术,艺术博物馆)影视业、图书业和音乐唱片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产业定义为:“结合创造、生产与商品化等方式,
            运用本质是无形的文化内容。这些内容基本上受到著作权的保障,其形式可以是

            货品或服务。”并在1980年召开的蒙特利尔专家会议上对文化产业产生的条件进
            行了说明:“一般来说,文化产业形成的条件是,文化产品和服务在产业和商业
            流水线上被生产,再生产,储存或者分销,也就是说,规模庞大并且同时配合着

            基于经济考虑而非任何文化发展考虑的策略。”以上述定义为基础,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认为文化产业包括了以下内容:印刷、出版和多媒体,视听、唱片和电影
            的生产,以及工艺和设计。此外,在一些国家文化产业还包括建筑、视觉和表演
            艺术、体育、乐器的制作、广告和文化旅游。

                欧盟在其2000年的信息规划中提出了“内容产业”的概念。根据欧盟的定
            义,内容产业是指那些“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的产业”,
            它包括“各种媒介上所传播的印刷品内容(报纸、书籍、杂志等),音像电子出

            版物内容(联机数据库,音像制品服务,电子游戏等),音像传播内容(电视、
            录像、广播和影院),用作消费的各种数字化软件等”。所以有人认为,内容产


            12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