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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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Explor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人=15%∶85%”的原则,每发送一条信息,就需要支付1元的信息费用,以及0.1
            元到0.15元的基础通信费用。在收取基础通信费用之后,电信公司还会抽取15%

            的资讯费,剩余的85%,也就是0.85元,分别是CP(一般是节目制作方)和SP
            (短信增值服务供应商),按照7∶3或者8∶2的比例来分配。当然,除了通过收
            取短消息的选票外,SP还通过向才艺比赛的短信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来获利。掌

            上灵通就是靠着“超级女声”才能赚取巨额利润,它的短信增值服务基础服务费
            为6元,而个性化服务提供商则提供短信、彩信、WAP等多种形式的消费。
                “超级女声”的制作工艺与文化创意产业链的理论相吻合,表明人的创造性

            设计已成为整个产业链的基础,而行销部门在“超级女声”的整个产业链中发挥
            着重要的作用。
                自2006年以来,“超级女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上海东方电视台《加
            油!好男儿》、北京电视台《红楼梦》、江苏电视台《绝对唱响》、重庆卫视

            《第一次心动》等众多才艺节目相继登陆,上海文广传媒集团SMG就是其中的
            佼佼者。2006年,SMG还推出了选秀节目,分别是“我型我SHOW”“创智赢
            家”“舞林大会”。

                2006年末,国家广电总局、发改委、发改委调研小组赴上海考察,对四
            大类电视节目的行业价值链进行了跟踪、研究和评价。“好男儿”“我型我
            SHOW”“创智赢家”“舞林大会”,这四个行业价值链的直接参与者获利,预

            计将达到l4亿元以上。四大品牌的总市值约为38.45亿元。根据产业价值链的成倍
            增长规律,对整个社会和经济作出的贡献将达76.89亿元,而在今后的发展中,
            其可实现的价值将超过100亿元。

                这一巨大的收益主要来自节目制作人(电视台)、节目品牌运营商、赞助商
            以及传媒。节目制作人(电视台)的收益包括三个方面:冠名赞助费、广告费和
            短信。冠名赞助是主要的费用。蒙牛在2005年以2000万元的价格赢得了“超级女
            声”的冠名权,蒙牛向媒体表示,其投资超过了2000万,冠名费和赞助金额高达

            9400万。在耗资2000万元获得央视“梦想中国”冠名权后,纽曼理想数字公司为
            其投资了将近8千万元;江中亮嗓还投资两千万元冠名《红楼梦》;仁和闪亮花
            了五千万元赞助“快乐男声”。才艺比赛的短消息收入来自短消息和短消息增

            值业务。天娱传媒的一位知情人士说,湖南卫视每一期节目都会收到约100万元
            的短信收入,而最终的票数将会翻一番,达到两百万元。更别提那些通过电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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