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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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森林资源保护 » 第八章 森林资源灾害与防治
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大火。森林自然灾害的过程往往是很复杂的,灾害之间存在
转化和促进关系。几乎所有的自然灾害都与人类有关,只是联系的程度有所不同,其
成因与人类活动相关。人类的管理活动与所有的森林自然灾害都或多或少发生关系,
只不过有的是在预防环节,有的是在救治环节。
(二)规划
森林自然灾害防治规划是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灾害防治的整体
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设计未来行动的方案。森林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大体
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森林自然灾害防治的专项规划。如森林防火专项规划,森林有
害生物防治专项规划。从中央到地方分为不同的级别。第二类是林业总体规划或专项
规划中的灾害防治内容。在区域的林业战略规划、总体规划、总体设计中,会提及林
业灾害的内容。同时在相关的专项规划中,如营造林规划、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森林
文化建设规划中都或多或少地提及森林自然灾害防治措施。第三类是区域总体规划及
相关行业规划中的森林自然灾害防治内容。在重点林区的一些地方,森林防火的内容
往往会写入当地的发展规划中。同时相关行业的规划如环保、水利等部门的规划中也
往往会提及有害生物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的森林自然灾害防治内容。
(三)参与主体
政府是森林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系统的主体,是规划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包括林业
部门和相关部门。同时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专家往往成为规划制定的主体,林农、
林场等森林经营者是执行政府政策的主体。期间,公众起到监督的作用,媒体和政
府、环保团体和专家往往成为公众的代表。可见森林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系统具有多主
体、主体多角色的特点。
(四)媒介系统
政策是政府促使规划发生作用的重要媒介,政策是政府促使规划发生防治林业灾
害作用的重要保障,政策规定了参与主体在这一系统框架下的行为规则,是使得整个
系统协调一致的共同约定,政策可分为两大类:林业政策和一般政策。林业政策中,
按要素分,可分为人事政策、产权政策、科技政策、财政政策、信息政策等。按森林
经营的过程分可分为造林更新政策、经营管理政策、采伐政策、木材运输政策、加工
政策、灾害防治政策等。在以上政策的执行调控中,涉及森林自然灾害防治的规划,
就可能使规划起到防治灾害作用。政策一般以文本形态出现,是一种规则的明确化。
二、系统运行过程及动力机制
(一)规划编制阶段
政府部门组织编制林业灾害规划,参与者包括相关专家和社会公众。这一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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