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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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森林资源保护 » 第八章 森林资源灾害与防治
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动力来源于规划的规范性的要求,对用科学理论、方法、技术等
手段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尊重。
合法性反馈环。是从规划核准为政策的环节来反馈,政策具有法理上的严密性。
规划上升为政策,需要检验其合规、合法性,特别是要避免同级和上下级政策之间的
冲突。一旦存在法律上的问题,则需要适当修改规划,进而才能纳入政策体系加以实
施。这一过程的动力来源于对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尊重。
适用性反馈环。是从规划实施阶段来向前反馈到规划核准或规划编制环境。在
规划实施阶段,会遇到多种新情况。新的情况发生来源于自然、经济、社会等因子的
变化,会导致森林自然灾害防治存在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在规划制定阶段没有充
分考虑的,因此规划可能因为不符合事实,体现出不适用的情况。此时反馈到规划制
定者、政策制定者,进一步改进规划方案和政策方案,反馈到规划编制环境的反馈过
程往往需要一定的周期。而反馈到政策制定的周期相对较短,因为政策的改进相对灵
活,不管反馈到政策制定还是规划编制,其动力都来源于对森林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事
实本身的尊重。
有效性反馈环。是从森林自然灾害的表象反馈到规划实施、规划核准或规划编
制。实际上这一反馈过程包括三类,其动力是对森林自然灾害现实的评估,体现对灾
害的认识和对现实的尊重。森林自然灾害的表象好坏会印证之前各个环节的经验和不
足,进而反馈到各个环节加以修正或发扬。甄别现实表象下的成因是这一反馈环节选
择的难题。如表面上林火受灾面积增加,表示规划失效,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
是规划编制的问题,也可能是政策制定的问题,也可能是规划实施中的问题,需要认
真分析解决。
三、系统的功能
(一)激励促进
单一的规划可能不一定能起到激励作用,在林业灾害管理中,只有规划与相关
的补贴政策、奖励政策、考核政策、许可政策相结合才能够达到理想效果,这些政策
以规划为依据,规划以相关政策为手段。规划作用于森林自然灾害防治,其最为重要
的表象是激励相关的林业防灾救灾主体的积极性,实际上是对参与者防灾救灾动机的
激励,进而使投入防治林业灾害的活劳动、设备工具、材料的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
规划的资金投入增加会增加生产资料,规划中的组织领导会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规
划中的宣传、教育、奖励会激发参与者的热情,单纯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不一定会
取得较好效果,规划的激励作用往往体现出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特点。技术
革新也会转化为促进因素。对相关的技术应用的规划也会大大减少防灾救灾的体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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