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4 - 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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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Cultivation, Protection and Exploitation of Forest Resources


             动力机制主要来源于林业灾害客观存在,使得政府有防治林业灾害的必要性,同时法
             律规定了政府对森林自然灾害防治负有责任,规划的有用性为政府制定规划提供了可
             行性。
                 (二)规划核准阶段
                  将规划上升为政策这一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仅是手续上的谨慎,更重要的

             是林业灾害与政策的衔接方式体现出多样化特点。林业灾害规划可以成为单独的一项
             政策,成为系统化的政策方案加以实施,同时也可以作为某项政策中的一个环节,对
             该项政策起到保障作用,该项政策也将森林自然灾害防治规划作为要件,从而使得林

             业规划与政策有机结合。规划往往作为政策来看待,各级部门通过并发布专项的森林
             自然灾害防治规划,该规划就转化为政策,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在实际应用
             中,大多数林业防灾救灾的规划是指导性的,规划的强制性不强,这制约了实行的力
             度。因此森林自然灾害防治规划上升到强制性政策层面,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如

             在森林抚育补贴发放过程中,如果规定森林经营者需要编制抚育规划方案,方案中需
             要有林业防灾救灾的内容。否则补贴不予发放,此时,林业防灾救灾的内容就成了政
             策的一部分。另外,如在森林城市评选中,要求参评城市必须编制森林自然灾害防治

             规划,否则不予核准,此时灾害防治规划就成为政策的一部分。规划核准为政策,其
             动力来源于政策的强制性进而引发的有效性。同时政策构成也需要具有系统化特点的
             规划来支撑,使得政策执行的风险降低。可以说规划和政策是相互促进的两个工具。
             未来两者的紧密结合将是森林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措施,将大大促进森林自然灾害防
             治规划体系的建设,同时对该类规划的管理将会更为专业。

                 (三)规划执行阶段
                  森林经营者和政府部门共同执行森林自然灾害防治规划。两者在森林自然灾害防
             治中分工是不同的,政府管理者往往是监督、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人员培训

             等要素方面的服务,森林经营者的任务往往是森林经营抚育、更新造林、灾害监控、
             应急救助、灾后重建等环节的具体工作。两者的工作是共同作用在森林自然灾害,进
             而起到防治救灾的目的。这一过程的动力机制来自政策的强制性提供了正向外在动
             力,林业灾害的危害会造成损失,威胁森林经营管理者的经济安全和业绩水平,从而

             促使森林经营者和政府有必要实施防治措施,这是这一阶段的内在动力。
                 (四)规划反馈阶段
                  反馈阶段可以分为四类反馈环。
                  规范性反馈环。是从规划编制阶段的反馈,使得规划文本符合规划相关标准、准

             则的格式,规划内容充分论证,技术选择具有科学性。对于规划文本的编制,需要吸
             收不同的参与者,在不同的观点中进行反复选择,可能会走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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