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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Legal Theory Analysis and Innovation


                  1. 现实与虚拟的矛盾
                  “互联网 + 调解”集现实与虚拟为一体,是在虚拟空间中解决现实纠纷。然
             而,“互联网 + 调解”的虚拟性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降低成本、提供便捷的同时,

             也带来了用户体验度不足、调解安全性不高、调解主体信任不够等问题。穿行于
             现实与虚拟之间,“互联网 + 调解”面临的困境具体体现在单行与并行、保存与
             保密、信任与方便这三对矛盾关系之中。
                  (1)单行 VS 并行

                  单行与并行两种不同的交流方式反映出传统调解与“互联网 + 调解”的区别,
             也体现了“互联网 + 调解”所面临的现实与虚拟之间的矛盾。传统调解的模式是
             单行的,参与者分身乏术,只能按照时间的先后次序,分别参加联席会议、单方
             会谈。而在“互联网 + 调解”中,参与者可以“三头六臂”,同时并行参加联席

             会议和单方会谈。比如,如果线上交流是以电子邮件、讨论室或者对话框等模式
             所进行的文本交流,那么调解员与一方当事人、当事人双方之间、调解员和当事
             人双方都可以通过个别或者群邮件、联合或者单独的讨论室(或对话框)进行交
             流。联席会议、单方会谈既可同时进行也可先后展开或者交叉错开,当事人和调

             解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更加灵活地进行选择。尤其对于调解员而言,他们对调解
             程序的控制和时间的安排可以更加自如。例如,在同一案件中,他可以在不同的
             对话框中同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单方会谈;在不同的案件中,只要调解员有足够
             的应对能力,他甚至可以将多案同时处理。不过,并行调解在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给调解员和当事人提出了新的考验。对调解员而言,同时进行多个并发的讨论,
             他们需要有效管理不同的对话路线;对当事人而言,他们需要有即时高效地处理
             文本信息的能力(包括阅读能力、理解能力、打字能力等),这些明显比传统调
             解要求要高。并行调解带来的这些“新的麻烦”,会让调解员和当事人在选择“互

             联网 + 调解”时有更多的顾忌和疑虑。
                  (2)保存 VS 保密
                  在互联网的虚拟环境下,保存与保密有时候形成一种悖论:要保存则面临保
             密的风险,而最佳的保密方式就是不保存。由于“互联网 + 调解”很多时候是基

             于文本的,因此,准确的交互记录可以被存档,完整的通信过程可以被保存。若
             当事人选择保存会议记录,他们可以在本地保存对话记录或者直接登录相关网站
             查询。然而,在便捷保存的同时,如何在调解员缺乏现场监督的情形下,履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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