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新时期儒学的传承与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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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华文明的主流价值观
四、人心和善的道德观
“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对“和”字的体现则较为切实,其与“天人合一”的
宇宙观所关注的领域较为一致,都是着重于个体层面,所不同者,“天人合一”
体现的是境界之和,立意高明,而“人心和善”则更关注日常生活中的个体、具
体实践中的个体,立意平实。
“人心和善”的道德观首先体现了中国人崇尚德行、心体向善的美好愿景。
《周易》有言:“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人生活在现实世界
当中,就必然会有祸福,逐福避祸正是我们所要追求的,那么祸福是通过什么方
式显现的呢?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祸福正是
日常生活中善恶的积累所带来的自然结果。这句话就是对我们的提醒,告诫我们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孟子则把“人心和善”提升到了“生而如是”的高度,他言道:“无恻隐之心,
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羞”者,“耻己之不善”之谓也;“恶”者,“憎人之不善”也。孟子一
直主张性善论,他认为人皆会为孺子入井而生恻隐之心,“恻隐”“羞恶”“辞
让”“是非”这四种向善的情感是与生俱来、不假外求的,是“仁”“义”“礼”“智”
之发用,这就自然的把善与人之天性及处世之道联系了起来,体现了中国人崇德
向善的美好追求。
“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也展现了以“和合”为价值理念的、体现于人与人关
系领域中的道德要求。如果说“善”字从根本上体现了我国自古以来对“德”的
美好追求,“和”字便是实现“善”的道德支撑,是人们在日用常行中追寻“德”
的具体方法,是“善”的价值引领和目标指向。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对“和”字
在个体领域的应用常通过“和”所能达到的效果或完成的方法来呈现。如《管子》
中所提“和合故而能谐”的说法,便是从最终效用上来考量的,“谐”字自古以
来便是以“言”为义符,即是表达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可以带来和谐的结果。
从完成的方式上来说,比较典型的如《大学》中的三纲领、八条目,便是个体修
身进路的完整论述,是如何把握个体与整体关系的教本,亦是对“和”与“善”
之关系的完美诠释。
“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亦是要求个人在日用常行中对“仁”之一字做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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