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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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保护和管理农业资源
响,对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至关重要。最后,气候资源作为整个生态体系中极
其重要的一环,是自然过程所产生的天然物,表现为自然物质和能量,它具有自
然性的特征。
(二)气候资源的法律属性——物权客体
中国法学界目前对气候资源的研究欠缺与时俱进的精神,还没有形成普遍的
“气候资源”的意识,对是否应将其纳入现有的自然资源法律关系体系或是建立
全新的气候资源法律关系体系进行调整也未定论。因此,迫切需要回答气候资源
是否具备物权客体的特征,成为物权法意义上的物这一问题。
张文显教授对物的特征是这样概括的,首先,它必须是对主体的“有用之
物”,即可以为人类所利用,各利益群体围绕着它可能会发生冲突,需要对之做
出权利义务界定而确定其权属。其次,它必须是人类能够控制或部分控制的“为
我之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原本不能为人所认识和控制的食物变
成了人类能力可以控制的对象而需要法律规制,或是某些特殊物在可以管理的范
围内亦能成为物权客体。最后,它必须是独立于主体的“自在之物”,即在认识
上可以与主体分离而独立存在的事物。这一精简的论述对判断气候资源能否成为
法律上之物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即应当看气候资源是否符合“有用之物”“为我
之物”和“自在之物”这 3 个条件。显然,气候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为人
类生产生活所需,借助于科学手段、方法能为人们所认识和控制,并独立存在。
因此,成为物权客体是应有之义。
二、现实困境需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客观需要与立法滞
后的冲突
在全球气候变化和传统能源日益枯竭的情况下,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是现代能
源利用的新趋势,比如合理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这类气
候资源蕴涵丰富、污染较小、开发也相对便捷,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能
够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对解决部分地区的能源匮乏问题具有极大的优势,
逐渐被视为未来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方面。
现阶段,中国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刚刚起步,却已经产生了一些不良现象,
足以引起我们重视。主要表现在:第一,一些地方和企业为达经济效益目标而不
计成本地盲目开发,过度圈占利用而忽视了气候资源的保护。第二,一些外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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