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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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对与绝对篇
界里,任何结论都只能存在于一定的前提之下,存在于对立面之间
的这种相对与绝对的差别性也不例外,这种差别直接来自对立面存
在的具体过程和全过程的差别。
在二分合一法则中,合一存在不仅规定了对立面的全过程存在
是绝对的,也规定了对立面的区分、存在及变化方式都是相对的。
因为对立双方都只能在双方绝对合一的条件下区分、存在和变化,
也即都只能相对于对方而区分、存在和变化。很显然,这种以双方
合一存在为条件的相对性属于对立面自身内在的、与生俱来的相对
性。但同时,宇宙事物也是合一存在的,从而又使得对立面存在于
与诸多外部事物的关联之中,存在于由此而形成的外部条件下,并
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在关于对立面的相对性中,就
同时存在着以内在合一为条件的内在相对性和外部条件下的外在相
对性这互相依存、包含的两个方面,对立面的存在及变化都是这两 35
种相对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在相对性使得对立面在矛盾发展全过
程中的存在都是绝对的,而外在相对性又使得对立面存在的具体过
程、形式、阶段、性质、状态等等都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对立面
存在的全过程就是所有具体过程的总和。因此,同一对对立面在对
立过程中的相对与绝对状态,既有着不同前提下的差别性,又有着
同一前提下的无差别性,对立面的存在都既有着绝对的一面,又有
着相对的一面。在斗争与统一、运动与静止的对立统一中,斗争、
统一、运动、静止在矛盾发展全过程中的存在都是绝对的,但在具
体过程中的具体存在又都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
本文观点与中国当今的辩证唯物论哲学观点既可以说互有不同,
也可以说只是说法不同。对此,我们可以通过中国当今哲学的一段
通用说法来说明:“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之间存在着绝对和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