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及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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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大数据时代环境监测与治理
问题。虽然中国环保法律数量众多,但缺少适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法
规。针对农村环境治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只能依据《农业法》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中的相关条例来找寻农村环境治理的出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复杂多样,农村
环境污染法律内容发生冲突或者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导致的
农村土壤污染只能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采取调整生产程序和污染物的处
置进行治理,但这并不能解决农业污染面源的问题。
其次,环境保护基本法涉及范围多限于中小城市,缺少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规
范。比如《环境保护法》的对象主要是大中城市中的企业,内容主要涉及针对城市的
环境污染问题的预防与治理以及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
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在这些方面都很少涉及农村这一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问题,农
村出现具体环境污染问题时,无具体法规可循,导致农村环境污染者有时肆无忌惮地
对环境进行破坏。
综上所述,中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未被纳入责任主体的管理范畴之内,出
现环保法律监管的“盲区”以及现存环保法律内容的不合理和法条之间的冲突与失调
问题,从而导致中国有关环境公共治理的法律法规保障不到位。
(二)环境公共治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1.环境公共治理理论不健全
理论是处于特定时代的人们针对特定的问题所形成的解决办法及对策,是集体智
慧的表现,为社会树立起新的价值观念,对社会实践的发展与进步起着重要的指导作
用。在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的今天,我们亟须生态环境治理理论的指导。西方国家
由于工业化发展的需求,比中国较早进入环境污染严重的阶段,所以作为环境污染治
理“老大哥”的西方国家在环境社会科学理论方面发展较为健全,并且成为其解决生
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以及成为环境公共治理的强大动力。
然而,中国在这方面工作做得并不是很到位。尽管中国同样以自身工业化发展
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为研究起点,不断丰富环境理论研究体系,逐渐建立完善环境伦理
学、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环境哲学、环境社会学、环境政治学等环境社会科学的
理论学科,但是仍然在环境公共治理理论研究方面的工作上有诸多欠缺与不足之处:
首先,中国环境公共治理理论研究滞后于中国环境的发展情况,不能紧跟中国环
境治理现状的步伐,对中国环境治理缺乏指导价值,不能有效地针对中国环境实践提
出行之有效的理论方法。同时,环境治理理论界受到线性思维的影响,将环境公共治
理理论与环境公共治理实践之间的关系简单理解成为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企图通过
一种环境公共治理理论就能够解决一切环境公共治理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这一错误
的想法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才得以纠正,目前要想有效地解决环境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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