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及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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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及质量控制
                    Application and Quality Control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Technology


             定程度的处罚,而处罚也以使用较为单一的罚款为主,但是这样的管理真的有效吗?
             缴纳污染费或罚款就能够制止污染的行为吗?其实不然,大多数污染的责任主体都认
             为只要缴纳污染费或罚款就已经尽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所以并不能有效地对污染
             主体进行管理,同时,“以费代管”“以罚代管”的管理方式会从某种程度上滋生腐

             败,造成乱管乱罚的管理现象的出现;企业等未完全履行依法、及时公开环境信息。
             由于环境污染的主体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故意违法违规进行经济活动、有意隐瞒环境信
             息,这为政府的生态环境监管加大了难度,政府需要提供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深入
             调查研究经济主体的生产环节是否存在违规的行为以及其环境信息是否符合标准。以

             上都是造成政府环境监管乏力的原因。
                  5.生态环境本身具有的公共物品属性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对公共物品做了定义:“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
             会导致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由此,萨缪尔森从消费角度概括出的公共物品

             的两大特征在经济学领域被广泛接受即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所
             有人对一种公共物品都享有同样的使用权利,不能因为任何理由而被排除在外。所谓
             非竞争性,是指人和人之间都不需要为了适用公共物品而产生不必要的竞争行为。萨

             缪尔森指出他所定义的公共物品是指“纯公共物品”,而完全由市场决定的产品则是
             “纯私人物品”,但是现实生活中像萨缪尔森表述的这种纯公共物品很少存在,很多
             都是介于纯公共物品与纯私人物品之间,生态环境具有消费的竞争性与消费的非排他
             性两种特征,可以被列为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在资源配置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搭便车”问题

                  由于准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所以在消费与享受的过程中,不
             需要付出任何的成本与代价,在利用自然资源以及享受生态环境以后,需要公众对生
             态环境这一准公共物品尽到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这时就出现了“搭便车”的问

             题,主要指在享受了组织所提供的权利以后,丝毫不尽个人对组织的义务,只是在无
             限的享受他人尽义务所带来的“福利”。如所有人都只享受环境为其带来的效益,而
             不参与环境保护的行动,自然资源最终会面临枯竭,不可能再为每个人提供可利用的
             价值,而如果一部分人“搭便车”,则会导致集体物品的供给达不到最优。

                  (2)公地悲剧问题
                  这一问题是由哈丁最早提出,他认为:“每个人被锁定进一个系统。这个系统迫
             使他在一个有限的世界上无节制地增加他自己的牲畜。在一个信奉公地自由使用的社
             会里,每个人追求自己的最佳利益,毁灭是所有人趋之若鹜的目的地。”公地悲剧潜

             伏在任何好处归个人而成本归集体承担的地方。如,污水排放导致水体污染的行为,
             任何一个从生产中获得收益的企业,都会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是作为理性人所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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