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老旧房屋的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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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老旧房屋质量验收与损伤评定
②国家和当地有关建筑项目的强制性规范;
③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工程洽商记录,设备规格说明等。
④对于引进的技术、成套设备,还应当提交已签订的合同及境外提供的相关
材料。
⑤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3. 关于基础和地基的质量检验
各分项的项目实体和项目数据都要经过审核。工程实体验收的重点是:是否
按照设计图纸,工程洽商,有没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工程数据的核查重点是对分
项工程的验收记录,原材料的各种报告,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
4. 施工过程中的基础和地基的质量检验
①验收会由现场验收组组长主持。
②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分别对项目施工过
程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书面报告。
③验收组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编写验收意见,并由专家组成员分别签名。
④各参建单位对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基础及地基施工质量验收报告,须于签订、
加盖公章后 3 个工作日内交质检部门备案。
⑤对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应
通过谈判,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在达成共识后,再进行项目的验收。
⑥对于未通过或未通过验收的承包方,在发包人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擅
自开展上部建设的,应当下达部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并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竣工验收
1. 建筑工程的主要质量要求
(1) 技术实体
①在主体结构验收之前,应将墙体上的所有施工孔填塞,并做好隐蔽工程
的验收报告。未通过验收,不得从事室内装修工程建设;确需分阶段施工的,由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交底会上提交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
办理。
②对混凝土结构施工中的模板进行拆卸和清除,对有缺陷的混凝土结构要进
行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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