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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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


               项重大的法律法规出台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措施,变革步伐居东亚地区前茅,综合
               商业环境排名有很大的提升。
                   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方面,2003 年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颁布,

               201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已经
               健全。近几年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主管部门,加
               快制定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目前共有特种设备部门规章 9 件,地方
               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10 余件,安全技术规范近 100 个,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500 余个。建立起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五级体系。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市场化供给模式选择
                   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

               各类特种设备行业发展水平不平衡,这些都决定了我国特种设备应该采取混合式
               的供给模式。结合公共服务市场化理论,借鉴国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供给经验,
               有两种可供参考的供给模式。
                   1. 以自由市场为主的混合模式
                   自由市场为主是指:除少量检验检测由政府检验机构直接供给外、大部分检

               验检测由市场提供,特种设备拥有者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收费
               市场定价,这种检验检测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这种检验检测行为是营利性的,因
               此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并建立起一支市场化、职业化的检验师队伍。

                   配套的措施:政府保留一定规模的政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履行政府监
               督职责,单位属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其工作职责除
               少量需保留的检验业务(如:负责实施新制造设备的制造监检,新装设备的监督
               检查和实验见证)、对社会化机构实施的定期检验进行监督抽查、投诉和事故调
               查,也包括了对部分设备的定期检验,但这种检验是政府对市场的“补遗”,因

               为自由市场存在“撇脂现象”,部分地区或者设备由于检验成本太高、利润较低
               社会机构不愿意介入或市场检验收费太高使用单位不愿意选择社会检验机构。检
               验收费政府定价,按照成本定价,相当于社会检验机构的收费平均水平。当这类

               检验较多超过政府检验机构工作载荷时,他可通过合同外包的形式向社会检验机
               构外包。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政府保留了一定规模的技术机构、强化了政府监管力
               量,而由于检验检测市场是自由竞争的,使用单位有最大的自主权、市场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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