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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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跨境法律理论与实践
际商法、国际刑法、国际争端解决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另有学者认为,国
际法人才应当掌握的知识至少包括国内法规则体系、国际法规则体系、相关学科
的知识体系这三大部分。这三部分不是简单的拼盘,而是一个有机整体,从而使
学生能够在这些知识体系基础上培养出统揽全局、融会贯通、深入分析和缜密设
计的法治思维能力。设立国际法学一级学科是否就一定能够振兴国际法治人才培
养,这个命题在实践中还未被证成,但是自 20 世纪 90 年代取消国际法本科专业,
同时取消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法学二级学科,将这三个二级
学科合并为一个“国际法学”二级学科之后,国际法学在整个法学学科被边缘化
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个典型例证就是被许多法科学生视为“入行”考试的
司法考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板块的国际法单元在历年
的考试中不仅分数占比不高,而且还在逐年下降,其中国际公法的考分只占极小
一部分。在中国这样一个应试教育大国,考试就是指挥棒和风向标。处于法科教
育这样地位的国际法学想要成为一门“显学”确实有不少困难。
第二,市场没有给国际法专业学生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改革开放以后,中
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活跃了交易行为,也造就了一个社会影
响力大、经济收入可观的职业律师阶层。由于国内的法律业务市场足够庞大,大
多数律师事务所无暇(也许也无力)顾及国际业务。目前,国内法律服务市场中
国际法业务的缺失是国际法治人才培养困难和人才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许多知
名律师事务所没有国际公法业务板块,国内也没有形成职业化的国际公法律师群
体。这与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的其他国家形成鲜明对比。以世贸组织
争端解决为例,美国首都华盛顿和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都有许多专门代理世
贸组织争端解决的律师事务所,那里汇集了一大批 WTO 法专家。中国入世以来
所涉的案子,清一色聘请欧美律师出庭代理。这不仅是因为语言问题,更主要的
是这些律师长期代理 WTO 法方面的案子,已经是精于此道。据有关学者研究,
在乌克兰频频将克里米亚相关问题诉诸国际性司法和仲裁机构之际,俄罗斯不仅
聘用了外籍律师作为出庭律师和咨询专家,还启用了本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市
场的空白导致了国际公法人才的匮乏,因为大部分学生在选择专业时都是基于务
实的考虑。
第三,专业教师的知识结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国际法专业的最大特点就是
国际化。这种国际化不仅源于它的知识来源国际化,也体现在学术思维的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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