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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Legal Theory and Practice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主要是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在互联网的推动下,英语的强势地位愈发凸显。
             因此,国际法治人才需要掌握的语言种类不多,要求却极高。他们首先要精通英语,
             同时还要熟悉法语、西班牙语或俄语中的一种。从教育部 2021 年出台的文件看,

             国家推动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是国际法治人才。文件第四部分第 3 条(建设
             高质量涉外法治教材)鼓励各高校出版一批用英语、法语、俄语语种撰写的高质
             量中国法教材,以此扩大中国法律在世界上的影响。
                  从语言角度讲,涉外法律人才的外语教育重点是“量的增加”,国际法治人

             才外语教育的重点是“质的提升”。“量的增加”是指增加外语专业种类,以适
             应社会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多元需求。“质的提升”是指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
             化国际法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的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通过调整现有课程体系,

             在国内基本上就可以实现;国际法治人才培养则需要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
             在国内学好专业知识之后,到国外接受语言强化训练和专业提升,了解国际组织
             的需求,以便为进入国际舞台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此外,国际法治人才在专业
             培养方面还需要开设一些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等拓展性课程。如果把涉外法治人
             才比喻成一座金字塔形的人才队伍,那么国际法治人才就是处于塔尖部分的高端

             人才。这些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捍卫国家利益和维护人类命运共同体安全
             的卫士,他们理应受到重视。国家在出台一系列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举措的同时,
             更要把培养国际法治人才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虽然国际法治人才的重要性有目共睹,但是它对当今法科学生的吸引力却不
             尽如人意。2008 年是我国恢复法学教育三十周年,我国共设立法学院系 634 所,
             毕业生 10 万人左右,30 年间增长 100 多倍。此后,我国的法学院数量和毕业生
             人数大致维持在这个规模。据统计,法科毕业生近年来的就业率在文科毕业生中
             一直徘徊在较低水平。于是,我国的法学教育出现了这样的怪象:一方面,法学

             院校的毕业生供过于求;另一方面,真正有才华的国际法治人才却难觅踪影。反
             思这种不正常的情况,我们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答案:
                  第一,国际法学科被边缘化,导致学生相关专业知识缺乏。国际法学科虽然

             不是国际法治人才唯一的知识来源,但无疑是最重要的来源。是否需要恢复设立
             国际法学一级学科,这在国内是有争议的。教育部对此也是采取折中态度。有学
             者建议将国际法学确立为法学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国际
             法学本科专业;在研究生培养阶段,设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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