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P. 26

Research on Innovative Path of Digital Empowerment fo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ance
             数字赋能非遗文化传承路径创新研究


             系列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意味着国家逐步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育人价值以及教
             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性。此后,2011 年 2 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中第三十四条规

             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
             定了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重要意义。这一系列政策法规对教育传承非
             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明确规定。

                  此外,各省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
             育传承政策体系,在加大教育传承的执行力度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取得了一定成
             效。比如,贵州省 2002 年出台的《贵州省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明确指出,把优
             秀的民间文化作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内容,在各级学校中要广泛开展

             民族非物质文化教育活动;同年 12 月又颁布了《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
             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各民族中小学积极对各种有价值的民间
             民族文化进行了收集和整理。2008 年的《关于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民间
             文化教育的意见》更是强调,必须把贵州省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地方中小学

             教育中。这对促进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表明,
             从 2002 年贵州省实施“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以来,黔东南州建立了 51 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学校,从项目学校分布看,最多的黎平县有 8 所,最少的天
             柱县有 2 所;从教育批次来看,首批项目学校有 13 所,第二批有 17 所,第三批

             有 21 所,呈现出不断上升的态势。概言之,在这一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
             政策逐步增多且不断细化,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然而,教育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一种途径。由于缺乏相关经费保障
             制度和督导检查机制,教育传承难以走向规范化、有序化、常态化。

                  第三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政策的深化,具体表现为相关教育政策
             的陆续出台。2002 年 10 月,“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
             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着重探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高校教育体系、合理设置
             相关课程等问题,并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呼吁学校教育应肩负

             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使命,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进入教育领域。
             2014 年,教育部颁布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
             要加强新形势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构建中



             16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